佛陀的緣起-佛陀不是神: "「佛」是佛陀的簡稱,本意為「覺者」或「智者」,佛教賦予更深的涵義:1、正覺;2、等覺或遍覺;3、圓覺或無上覺。並說明一切眾生都可透過佛法的修持而成佛,因為眾生與佛陀在本性上是沒有差別的,所以佛陀不是宗教意義上的「神」。"
名詞解釋:
因緣而生的萬事萬物,及其事理,規則。其中包括有為法;無為法;不可說法。
願即誓願,發大願即發大誓願。
禪為梵語禪那之譯音,意為思維修,亦譯為靜慮。靜慮者心體寂靜能審慮之意。定為梵語三昧之譯,心離散亂而止於一境。
名 十二有支,或十二緣起,是說明有情生死流轉的過程。十二因緣是無明(貪嗔癡等煩惱為生死的根本)、行(造作諸業)、識(業識投胎)、名色(但有胎形六根未 具)、六入(胎兒長成眼等六根的人形)、觸(出胎與外境接觸)、受(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)、愛(對境生愛欲)、取(追求造作)、有(成業因能招感未 來果報)、生(再受未來五蘊身)、老死(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)。以上十二支,包括三世起惑、造業、受生等一切因果,周而復始,至於無窮。
能真正平等地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。
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
又作微細精想。指識蘊。眾生之識(心)為虛妄顛倒,如急流之水望似恬靜,其實流急微細而不可見,故識蘊稱為顛倒妄想。
人的感觀,也稱六入。佛學中將其歸納為眼;耳;鼻;舌;身;意總稱六根。
即色;受;想;行;識。
即真如,究極之真理,或曰法性,即空中之真諦,離虛幻之相,為真常之性,亦即不生不滅;不增不減的常住之性。
如者真如也,乘真如之道而來,《轉法輪論》曰:如實而來故名如來。也即是眾生皆具的自性。
指由修禪定與智慧而獲得的超自然、無礙自在、神變不可思議之妙用。又稱神通力、神力、通力、通。有神足通、天眼通、天耳通、他心通、宿命通、漏盡通六種
佛教術語,福利之果報也。如六趣中人天之福報。增一阿含經曰:「雖受梵天福,猶不至究竟。」百論上曰:「福報滅時,離所樂事。」大乘義章九曰:「依智起福,依福起報。」
因緣而生,因緣而滅。 謂遠離煩惱之束縛,身心自由通達,所作所為皆進退無礙。音譯伊濕伐羅。由於自在系諸佛及上位菩薩所具的功德,故佛亦名自在人。 如實地了覺一切法的性質及相狀。
不僅自覺(自我覺悟),還能平等普遍地覺他(使眾生覺悟)。 自覺覺他的智慧和功行已達到圓滿的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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